你好,我这边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单位上班的时候一共交了3000块钱的风险保障金,说是离职后的第四个月再返还给我,但是我现在离职了,公司说在我走后我办理的会员有办理退卡的,但是已经是在我离职之后在其他业务员维护的时候也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退卡的,但是公司说损失要由我来承担,要扣除我当月的提点,这个是合理的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的做法可能涉及到一些争议。首先,关于风险保障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会要求员工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保险或福利的保证,但这种资金通常是与服务期限相关联的,而非固定的工资的一部分。 其次,对于会员退卡的情况,如果是由其他业务员处理且没有您的参与导致,那么公司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对这部分费用进行赔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合同中的条款。 最后,关于提成扣款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劳动法中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即员工在离职后不得从事与原工作相关的行业或者活动。但如果这些行为是因为公司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则公司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并退还相应的款项。 建议您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