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结婚证 离婚半年 孩子16个月 我们结婚时我家里一共给了27700元 离婚时我带走了34000元 结婚前买了三金 在婚内 我俩把钱借给他亲戚10000 给别人赊账12000 结婚彩礼还欠67000(没有欠条)我给孩子办满月酒13000这些他家都没有给我一分 现在我想要孩子抚养费 他家不给 非说要拿我拿走的34000顶抚养费 现在还要三金 请问这件事怎么办
2024-07-10 07:58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配偶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但存在共同生活和经济往来的事实。在中国法律中,即使没有结婚证,如果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您带走了34000元,这并不能免除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财产问题,包括彩礼、三金、借款和赊账等,由于没有结婚证,这些财产的分割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解决。彩礼如果没有欠条,证明起来可能比较困难。三金作为婚前财产,通常应归购买方所有,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断。 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款协议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问题。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些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