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效益不好,不准备继续下去,为了躲避员工赔偿先和我们签合同再转手给下家,这个合法么?可以要求赔偿么?
2025-01-20 18:57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存在未及时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有权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等权利。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并且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按时支付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以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您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则您也有权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进行赔偿,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