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厂签的合同,分厂搬迁,导致无法继续工作,总公司让在家里待着,没有岗位提供,每月发1600元。 有200人,工作年限不一,劳动局不解决,怎么处理
2025-01-20 18:27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是否明确,以确定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不符合合同约定,您可以要求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标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