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2008年到2015年在一酒店上班,2015年公司投资餐饮,因工作需要被调到该处,在这期间公司未和我履行劳动合同,由于经营不善,于2017年元月关闭,现在公司所以员工全部解散,而我在这家公司8年时间,并没有给我工资安排和工资补偿,请问该怎么办?
2024-08-14 03:4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8年,并且该公司已经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发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合法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