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商场上班的导购。四年来,公司签的合同都是社保以现金方式发放。今年才签了社保保险协议书,一年,公司就拆柜了,应该有补偿吗?
17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您入职后,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合法的理由,并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然后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索要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项。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