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旷工不去上班,公司也不辞退也不与本人联系,是不是故意拖着不给我办理失业金手续?如果公司这样拖延时间会不会影响我办理和失业金?员工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能否让第三方或者劳动仲裁进行处理??麻烦请告知,谢谢!
16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关于如何处理,请您参考以下建议。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举报,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可能要求你所在的企业配合提供证据。 如果情况比较复杂,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例如,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个人过失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或具体的解决方案,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