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老板只是给买了个工伤保险,说辞工又不给批,说要三个月才给走,还压了我20天工资不要了
18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其次,工伤保险是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如果您认为自己遭遇了工伤事故,并且已经得到了工伤认定,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您的工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被拖欠的工资。 最后,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在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