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员工,现在公司要求员工退还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计生奖,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员工要维权,该如何去做?
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因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将相关情况向上级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联系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和建议。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诉讼途径,如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