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个月扣500劳动保证金“押金”,在单位担任某项目负责人。我走正常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清楚,领导同意签字后离职。但之后公司以我给项目造成损失为由扣我押金不给,并说不怕我告。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并留给劳动监察大队公司领导联系方式。后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公司领导倒是公司领导躲避联系,之后公司说他们被检监检查院起诉,公司领导联系我并说要反过来起诉我给项目造成损失让我赔偿。
8天前尊敬的客户,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民事诉讼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扣押金额的原因及依据。 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必要,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合同、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