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属于个体户,我有一个帮工是管她吃管她住的,一月三十一号晚她下班后洗了个澡,去她住的房间吹头因有高血压病史晕倒在地上,第二天早上我们才发觉,赶紧送去医院,珍断脑出血需要手术治疗!像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吧!但我们担责吗?谢谢回复!
2025-05-17 16:57首先,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并导致脑出血,这符合劳动法中的“工伤”定义。因为脑出血通常被视为职业伤害的一种情况。 其次,虽然您和您的帮工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但您仍然作为雇主对她的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最后,如果您认为您在处理这一事件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您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全责。但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由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和判定。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涉及法律问题,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