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在一家灯饰厂打暑假工,招聘时说第一个月计时,第二个月计件,老板说月薪在3200~3900,月休两天,加班到十点,但实际是我才拿到相当于时薪八块多,月休才一天,每天都加班到十点半,还有几次到十一点多,没有加班费,还有一次中午连班。请问合理嘛。
15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工资待遇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计时和计件的安排并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表现来确定薪酬,并且应确保员工的薪资水平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休息日的安排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而您的情况属于连续工作不满一年,因此不应该享有带薪年假。 加班时间过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否则可能构成违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至少有两次加班至晚上十一点多,这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和要求。 增加了加班费的问题。虽然您的工作性质需要加班,但是加班费应该由您和雇主协商决定,而非强制性地增加加班时间。如果加班费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要求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