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律师咨询请问,我丈夫是18年10月24日受的工伤,我的仲裁期限是多久?到19年9月份仲裁审请,会不会晚了呀?
回答数:462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01810-201909不满一年,不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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