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受伤,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现在养病期间,我要提出辞职的话,单位能否赔偿我?因为我是鼻骨骨折,单位要我开具医院不能工作证明,医生说不能出具这个证明,单位多次书面送到督促通知书,让我收到通知书之后2个工作日给回复,否则要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下怎样解决此事?
2024-07-13 20:0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鼻骨骨折已被认定为工伤,您在医疗期内提出辞职,单位应依法支付您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单位要求您提供医院不能工作的证明,但医生表示无法出具,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单位沟通,说明医生无法提供该证明的原因,并提供其他相关医疗材料,如诊断书、病历等,证明您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同时,您可以向单位说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医疗期内享有相应的权益。 如果单位仍然坚持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材料等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伤情况和医疗期权益。同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