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10.31入职,担任外贸主管,2017.11.01公司突然通知对我进行降薪降职处理,经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未果,现在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2025-02-25 16: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不公正待遇或者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双方自行协商; 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提起劳动仲裁; 通过司法程序起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