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做生意的,租了老板的店面,于6月15日缴纳了半年的房租35000.用了两个月后我想换店面,于是和老板讲了,老板叫我搬走,我也就搬走了,可是到现在他不承认退4个月的房租给我,问下老板该不该退这个房租
2024-07-11 12:4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或者您和房东之间没有达成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协议,那么通常情况下,房东应当退还您未使用的租金。因为您已经支付了半年的房租,但只使用了两个月,剩余四个月的租金应当退还给您。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解释您的立场和要求。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您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或者房东拒绝退还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包括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