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2月24日签署了离职协议。最新的一份劳动合同,保险证明,工资流水。在公司工作5年。协议约定赔偿36000元。协议需要到总部盖章所以手里没有协议。现在公司不予以赔偿。
2024-09-24 18:3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的基础。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