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年7月在工地干活碰到一个人,去医院检查没问题,又给了200块营养费。后来又打电话说胳膊疼,去医院检查说是肩周炎,长期劳累引起的,但那人要求我们还5000块。工地老板欠3万块钱,不给钱,说我们造成受伤的人胳膊疼,要求赔了那人5000元才还钱
2024-09-24 17:12您提到的事件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责任划分。首先,关于工地事故造成的伤害,如果确实存在工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雇主(即工地老板)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与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您造成了他的损失,那么他有权向您主张赔偿。但是,您也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对于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这类复杂的问题时,应全面考虑各项因素,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