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旗下上班,然后九月月底辞职,公司提前发十月份的福利和购物卡之类的东西,所有员工都获得了唯独我没有,店长说是因为我要辞职了,我想请问这个理由合理吗?我是否有享用这些福利的特权?
2025-01-23 03:19在职场中,每个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如果您认为您有正当的理由不应当受到不公平对待,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离职原因以及对公司给予的福利的看法。如果公司坚持只发放给其他员工而不给您,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继续留在这家公司,并且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