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装厂上班在一次工作中老板错误的安排倒至经济损失须要我们工人承担吗?
2025-01-23 04: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你们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