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商场上班的导购。四年来,公司签的合同都是社保以现金方式发放。今年才签了社保保险协议书,一年,公司就拆柜了,应该有补偿吗?
1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公司与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及社会保险待遇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人士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在与公司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等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