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应届毕业生,网签到青岛明珠公司(仅仅是签到公司起到暂时档案管理的作用),在今年重新找工作需要提档案时,青岛明珠公司坐地起价,提出缴纳人事服务费400元。在网上看到档案保管在2015年就免费了,请问青岛明珠公司这样做合理吗,需要维权吗?
16天前您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停止收取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因此,您所提到的“人事服务费”应当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指导费用,并非是法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完全履行了档案托管义务,那么您可以拒绝向青岛明珠公司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青岛明珠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议,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以保护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联系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及服务标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