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孕妇,预产期3月份,我和公司的合同到3月未就结束了,公司现在要我个人辞工,我不愿意,它在4月份开始可以不帮我买社会保险吗?而我的生育津贴在我产假结束可以不帮我申请吗?
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 依法维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民法典》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为您的社保缴纳直至合同终止时止;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生育津贴。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政策来做出决策。希望您能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