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证书在原单位,不给我,自己写了承诺证书把原单位
5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在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就上述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您的离职证书是由原单位出具的,且该证书中包含了上述所有条款的内容,则您可以依据该证书中的内容要求原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搜集证据、撰写起诉状等。同时,建议您与原单位沟通解决争议,寻求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