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法律咨询我在无锡市看守所食堂岗位上班八年了,他们一至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书,现想叫我走,该怎么办?
2025-10-14 21:53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您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表等。 在与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