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是个餐饮店,我的劳动合同是17年12月31日到期,然后老板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在18年1月3日告知倒闭,解散员工,这种情况按照新劳动法我可以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2025-04-17 15: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期限、工资水平、工作年限等。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专业的仲裁员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