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单位工作到2017年12月31日共六年了现原单位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而更换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同意单位的做法,单位如何向我进行经济补偿
2025-03-17 09:43在您已连续服务满6年的基础上,如果原单位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并且选择由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代替与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若原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将作为新雇主承担对您的义务,并依据上述标准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计算方式可以参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文件,或者咨询相关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