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先前是外环路东方大道楼盘的销售员,我叫赵燕彬!至去年八月十五进入该公司工作。到今年10月19号时销售部销售经理李凯和销售总监苟勇,还有营销副总王天元都口头答应我虽离职,我手上的客户由我本人将合同签完并发放我应有的奖金和提成。但当我离职后却以股东会的名义取消了口头承诺。将我的客户分给其它销售人员。并还不保证我的奖金和提成的发放。我该怎么办呢?
2024-07-24 06:5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劳动合同纠纷或者劳动权益受损的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提起民事诉讼或劳动仲裁等。在选择法律途径时,请务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牌、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于在处理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