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今年在九月开始一直加班了三个月每天都加到10点我因为家里的缘故辞职公司却不给我加班费而是说什么独立核算,盈利了公司给奖金给多少公司说了算。当初加班的时候却不是这么说的我想问一下这样子合法吗?
2024-07-24 08:05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包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规定。如果公司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并且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关于公司的“独立核算”和“盈利了公司给奖金”的说法,这可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的,那么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规为您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提供合理的补偿。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尝试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工会或法律机构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日后处理类似情况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