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单位做厨房砧板工作3年,单位交五险一金,去年8月份停交了公积金,今年1月份又扣发每月工资30 我在一家单位做厨房砧板工作3年,单位交五险一金,去年8月份停交了公积金,今年1月份又扣发每月工资300元,上星期又让我这原来工作基础上增加洗碗的工作,我不接受,他说让我不用去上班了。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应该得到什么赔偿呢?谢谢!
2024-10-16 19:0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建议您尽快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 如果情况确实存在不公平的待遇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争取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辩护。 请注意,任何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此请务必及时采取行动,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