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6年11月入职一家北京的公司,至今还在职,可到现在本人的劳动合同未签订,我想咨询下,如果我现辞职,有哪些保障,以及原单位对我要履行哪些业务?
2025-07-19 16:42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指导和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如果您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劳动合同未签订可能导致您无法享受法定假期、加班费等福利待遇。 如果发生争议,可能会影响您获得赔偿的权利。 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双方都对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您的工作交接问题,建议您与原单位提前沟通,明确交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以便于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请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处理,避免因交接不当导致的工作混乱或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