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因为和手机店有点纠纷,然后把手机店的玻璃门砸了,昨天派出所把我带去,做笔录,留我信息什么得,然后今天把手机店的玻璃门赔了450块钱,说本来还应该罚款1000,拘留十天,看我态度挺好,就罚款500就行了,因为派出所的警官单独把我叫房间里进行的罚款,也没有单据,我想问两个事情,一个就是我这样以后会不会有什么案底之类的,会不会影响以后我什么得;第二个就是派出所这样做是不是不合理,罚款我怀疑他自己拿着了,因为罚款我想应该有单据什么的,而且我问他会不会有案底什么得,他说让我后面私下再找他,再谈这个事情,我是不是不找他就会对我不利。
24天前关于您的第一个疑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实施违法行为时表现出悔改的态度,并且能够通过赔偿等方式解决相关损失,那么通常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然而,具体的处罚情况会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对于第二个问题,警方的做法可能存在一些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而不是由个人作出决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因此,警察单独作出罚款决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至于是否可以私下与警察沟通解决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存在其他疑虑,您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问题,要求依法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