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上了半个月,因身体不舒服,打算不做了,可以老板不给结工资
16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因为身体不适而决定离开工作岗位,并且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职,那么他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先与你的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政策以及可能的赔偿条款。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同时,你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作为支持你的主张的依据。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的行动,以便维护你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