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我于16年9月12日下班时在我校餐饮楼楼梯摔倒致右脚扭伤,当时去县医院拍片说骨头没事,用了一段药,但一直疼,直到今年3月去延安复查是陈旧性骨折和距骨坏死,我就和单位商量后做了工伤认定,但县工伤办说我们单位24小时内未报备,现没法登记。
2024-10-29 10:1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工伤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您的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或工伤保险基金无法及时支付相关费用,这可能会对您权益造成影响。建议您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情况,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等。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最后,提醒您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利,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