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单位是两年签一次合同,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将近7年了,因为单位派我到外地出差,单位主任给我回家的时间是一致两个月回家一次,回到家是两到三天的时间,在外地工作的时间是5年如果我不能担任这项工作,单位就要主动与我解除合同。请问一下律师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个人去解除合同好 还是单位研究解除合同好 这种情况单位会给我经济补偿吗 谢谢了 律师
2024-08-31 10:31关于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单位要求的出差时间安排,这些信息并不足以判断您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并按照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不当之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寻求更加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资水平、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