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男方想起诉离婚,婚后有一女儿还不到10周岁。婚后拆迁分了安置房,安置房在我妈名下,现在离婚她要房子应该怎么给给多少,老房子是我父母的,拆迁安置每人45平方。我可以要求她给老房子的钱吗?女方家条件很差,我想要孩子。
18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有权争取抚养权。关于安置房的问题,如果拆迁安置房在您的母亲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无法直接要求其将房屋赠与给您或您的孩子。但是,您可以主张按照安置房的价值折抵一部分赡养费或者生活费用。 至于老房子,虽然它是您父母的遗产,但考虑到您有子女需要抚养,且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可以考虑适当分配部分价值给您和您的孩子。具体比例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协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沟通不当导致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