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26号在一家名称为蜜雪冰城的奶茶店工作,入职到今天为止一直都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10月30日我提出离职,老板说,要等到11月30日我才能走,否则就拿不到10月的工资,
2026-01-01 21: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您在9月30日前已提供正常劳动,那么您的工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至您离职时止。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老板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争取早日拿到应得的工资。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老板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情况严重或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