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宿州二十九处的项目部上班,以前是工式职工,社保从零二年交到一二不给交了,我可以起诉单位让他们给补交吗?
2025-07-04 05:46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你的工作年限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条件,并且你之前的工作所在地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地区,则你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但是,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证明你在该期间的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如果你的工作年限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条件,或者你之前的工作所在地不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地区,则你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缴。 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