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年底把我从中山调到到肇庆,有两个月的补贴安家费。3月份发放这比钱。现在因为工作原因要离职。公司可以扣押这个钱吗?
回答数:31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扣除其工资或者费用,因此,公司在您离职时要求扣押这笔款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退还该笔款项,并说明您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93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60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