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怀孕,用人到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2025-04-14 04:52《劳动民法典》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怀孕并不影响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并未规定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期。但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不被解雇的权利。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该女职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在试用期结束后,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过,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对女职工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与之沟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