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补助款15000 放下来又收回去不给予学生
2024-07-10 09:06如果学校原本承诺给予学生的补助款15000元,在款项下发后又收回,不给予学生,这可能涉及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如果学校之前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或公告,告知学生将会获得这笔补助款,那么学校收回款项可能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可以要求学校履行承诺。 其次,如果补助款的发放是基于学生满足特定条件或资格,例如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等,学校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收回款项,可能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学校收回款项的行为没有遵循正当程序,例如没有事先通知学生,没有听取学生的意见,也可能违反了行政程序的相关规定。 学生可以首先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