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单位是饭店,法定假日不给加班费只是给两天休息。而且没个月规定休几天修完了就会扣钱。然后我就在今年7月10日左右交了辞职报告。然后去了外地请假的。回来后他们也没批,我就不去上班了。这样我7月份的工资能不能拿到,或者我要求他们把法定假日的工资支付给我可以吗。
2025-10-21 00:54您之前的工作单位是否已经依法为您的工作期间提供了适当的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在法定节假日有加班的情况,并且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则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您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如果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并执行了相关条款,则可能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此事。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