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班期间脚骨骨折,出院在家已休息两月,期间公司每月发放1500工资,我们是计件制,每月工资在八千到九千,实际发到手上是七千到八千元左右,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要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第二是在出院在家恢复期间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通知我去续签合同,这样会对以后公司赔偿有影响吗?第三我工伤期间,公司已经找人代替我的工作岗位,领导也已确认我不能再回到原来岗位工作,但是安排其他工作我有不满意,我应该怎么办?
2025-03-08 04:21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并且您按时完成了公司的要求,那么公司支付的工资应该是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通知您续签合同,这可能被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其他相关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对于第三个问题,如果您对安排的工作不满意,您可以先与公司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提出辞职或者转岗。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