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公司提前放假,因工作没有完成将公司电脑带回家,老板已经同意,放假期间公司老板在群里通知公司搬迁,因距离太远我们不能过去。公司规定每月30号结算工资,现已拖欠40天,剩余工资大概1700元,公司同事也都没有发工资。因公司没有发工资的原因,电脑年后没有归还,老板发信息让我归还电脑,我该给他吗?给他后不发工资怎么办?我可以用电脑抵工资吗?
2025-06-02 21:31首先,关于是否应该归还公司的电脑,这取决于你与公司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你是员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书面文件表明你有权使用公司设备,否则你应该尊重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及时归还。 其次,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欠薪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用电脑抵工资的问题,虽然理论上来说电脑可以作为某些情况下的一种资产,但这种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必须经过合法途径购买或租赁等。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