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书上写工作岗位和实际不一样,另外是不胜任本职工作。
2025-07-30 20:0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作经验、技能、身体状况等。如果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到您的情况下,如果在职期间确实存在岗位变动的情况,并且您未能履行本职工作的职责,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依据合同中的条款要求公司赔偿因职位变动造成的损失。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也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调整岗位的可能性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改善自己的表现。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