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突然要搬迁,没有提前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吗?公司搬迁地址就在附近四公里距离,但是由于事发突然本人没那有那么快去新地址找租房,所以不想随公司搬迁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我在公司工作十一年了。
15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公司在未与你协商的情况下突然决定搬迁,并且在你无法及时找到新工作的前提下,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补偿。如果你不同意公司的搬迁决定,可以选择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可能会对你的职业发展产生影响。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公司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