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厂里上班,中介说满35天到3500,去了厂里是跟劳务签的合同,现在他们以旷工自离,旷一扣三为理由,说不够35天,是厂里规定的,去了厂里问的人事,人家说我们临时工没有旷一扣三这么一说,劳务就以这个为理由不给钱,我们应该跟劳务要钱还是跟中介要钱,如果是跟劳务要钱的话,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劳务的人,只认识中介老板
2025-04-19 21:4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与中介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任何旷工行为都会导致扣款,则可能需要向中介要求支付未得到的工资。但是,如果中介和劳务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中介可能会被视为雇主,而劳务公司则可能被视为雇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您的情况转交给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解决。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如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表等),并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局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同时,建议您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