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师范学校毕业的 我去年六月份在某幼儿园实习 到今年做满六月份就实习结束可以回校拿毕业证了 但是今年4月份幼儿园让我们签一份合同 大概就是要做满一年才可以走的劳动合同 而且日期不是从实习开始算起的 是今年4月份开始要做到明年4月份合同才算截止 我们并不知情 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我做到今年6月底就想走了 可合同上边说要赔钱..怎么办 我未成年 而且实习期间 幼儿园老是加班 6点下班时常是8 9点下班 有时候甚至10点 11点 也不给加班费 合理吗 如果我今年6月底走 要赔钱吗
2024-10-01 15:31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咨询。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 关于实习合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此情况下,如果幼儿园与实习生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实习合同,那么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实习生的工作期限以及实习结束后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等事宜。 关于加班费用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即每天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因此,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紧急情况),幼儿园不应要求员工加班至深夜或过早。如果有特殊情况导致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则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例如加班工资。 关于实习结束后的处理。 实习生在实习期届满后,通常应该得到相应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培训或者推荐就业机会等。然而,在实习期未满的情况下离职,可能会影响其后续的职业发展或者获取其他职业的机会。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幼儿园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权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