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被收购,新公司不辞退原员工,原企业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请问员工可不可以要求新公司把以前的社保补上?或者有没有其他补偿
7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如果原企业在被收购后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或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之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且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其次,员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企业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依法承担责任。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员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