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是一审宣判的判决书,第二第三是廊坊法院判决书。我不理解的是,护理费那块。一万元,为什么变成了8000元。又维持第一张第一次的判决。怎么又少2000元,我就是60天,判我们两个月的护理费,怎么还少2000元。其实都不止两个月。麻烦知道的律师大人告诉一下,谢谢
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护理费应当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计算。如果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并且这些收入能够覆盖其日常生活的必要费用,则可以请求赔偿护理期间的全部或部分收入。 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提供具体的数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因此,无法确定被告是否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如果您有相关证据或材料,建议向法院提交以支持您的主张。 同时,请注意,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原告提出的护理费进行审查,并可能调整其数额。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的处理方式应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